顧客使用須知

生效日:2026-09-28 第 1 版

本須知適用於透過店家的 Pencil 頁面(pencilnow.app/@店家代號)預約服務、送出商品訂單意向、填寫或簽署店家表單、設定通知,或查看儲值餘額的顧客。店家使用本服務,另適用《服務條款》。

一、Pencil 的角色

  1. Pencil 是店家使用的線上預約與管理系統。您預約的服務、訂購的商品,交易是您與店家之間的關係;價格、服務內容、履約、退款及售後由店家負責。
  2. Pencil 不是店家的代理人,也不是店家履約或退款的保證人;Pencil 提供客服協助或協助轉達,不代表承擔店家對您的債務。但 Pencil 就其提供的系統,依法應負的責任不受影響。
  3. Pencil 不向您收取費用,也不代收、代付或保管任何款項;定金、儲值等款項由您直接付給店家。

二、系統顯示的狀態

  1. 預約完成頁顯示的是系統中的預約狀態(例如「待確認」「已確認」)。依店家設定,預約可能直接成立,或須經店家確認。
  2. 商品頁送出的是訂單意向,交易條件由您與店家確認。
  3. 系統顯示的狀態,不代表店家已履約或您已完成付款;是否付款、退款,以您與店家的實際往來為準。

三、取消、改期與退款

  1. 線上取消是系統提供的便利功能:您可以透過預約完成頁或確認信中的管理連結自行取消,但系統依店家目前的設定判斷還能不能線上取消;預約已完成、已標示未到,或店家已記錄結帳時,系統也不提供線上取消。
  2. 無法線上取消,不代表您依法或依約享有的取消、退款權利消滅。遇到無法線上取消的情形,請直接聯絡店家。
  3. 店家在預約成立後變更系統設定,不當然變更您與店家在預約成立時的約定。
  4. 需付定金的預約,送出前會顯示店家的定金與取消政策,須經您勾選同意才能送出;店家若在您填寫期間更新政策,系統會請您重新閱讀並同意。定金的收付與退還,由您與店家依該政策及適用法令處理。
  5. 店家於後台取消或刪除您的預約時,系統不會另外通知您,由店家自行與您聯絡。

四、通知

  1. 系統依預約狀態、店家的通知設定及適用條件,透過您留下的 Email 或您綁定的 LINE,發送預約確認、提醒、改期、內容更新、未能成立或定金相關等通知。並非每筆預約都會收到所有種類的通知;例如前一日提醒只寄給已確認的預約,店家也可能停用個別預約的通知信。
  2. 您在預約完成頁完成「用 LINE 收這筆預約的通知」綁定後,通知也會由該店家的 LINE 官方帳號傳送給您。
  3. 系統送出或服務商接受訊息,不代表已送達或您已閱讀;Email 與 LINE 可能因收件設定、封鎖或第三方服務狀況而延遲或未送達。重要事項請以預約完成頁為準,或直接向店家確認。

五、優惠券通知

  1. 店家使用 Pencil 的優惠券通知寄送功能時,系統依您對各通知管道(Email、LINE)的同意與拒收設定處理。
  2. 您可以隨時停止:點優惠信中的退訂連結、點 LINE 優惠卡片上的「不想再收優惠券通知」,或在店家的 LINE 官方帳號傳送「取消優惠通知」。停止不需要接受任何條款,也不影響預約通知。
  3. 店家以 Pencil 以外的方式(例如店家自己的 LINE 或電話)聯絡您,不在本系統的設定範圍內;不想收到時,請直接告知店家。

六、連結的使用與保管

  1. 預約管理連結、通知設定連結、表單填寫連結與儲值餘額連結,各自只能在其功能範圍內查看或操作。例如通知設定連結只能完成 LINE 綁定或關閉優惠券通知;開啟優惠券通知須由您本人從已綁定的 LINE 傳送確認。
  2. 持有連結的人可以使用該連結的功能,請妥善保管,不要轉傳給他人。懷疑連結外洩時,請通知店家或寫信至 support@pencilnow.app;儲值餘額連結可請店家停用或換發。

七、您的使用義務

請提供正確的資料,不冒用他人身分,不以違法、干擾系統或不當的方式使用本服務(例如大量送出不實預約、嘗試使用他人的連結)。為維護系統安全,Pencil 得採取限制頻率等必要措施;店家也得依其規定處理不實的預約。

八、表單與簽署

店家以表單請您填寫或簽署時,表單的蒐集目的與使用範圍,店家應於表單中說明;簽署的效力依法律與您和店家之間的約定。Pencil 將表單回覆的答案及附註等內容加密儲存,供店家管理。

九、個人資料

店家業務所需的您的個人資料,由店家蒐集、Pencil 受店家委託處理;Pencil 為特定獨立目的處理資料的範圍及依據,另見《隱私政策》。

十、責任與爭議

  1. Pencil 就其提供的系統依法負責;店家提供的服務與商品,由店家依法負責。
  2. 服務或商品的爭議,可以先向店家反映;系統本身的問題,可寫信至 support@pencilnow.app。
  3. 本須知不排除或限制您依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強制規定所享有的權利。爭議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您依法得選擇的管轄法院不受影響。
  4. 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務,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十一、生效與修訂

  1. 本須知自生效日起,適用於您之後使用本服務的行為,包括預約、送出商品訂單意向、填寫或簽署表單、設定通知與查看儲值餘額。
  2. 生效前已成立的預約、訂單、已簽署的表單,其價格、取消、退款等約定,不因本須知公告或修訂而追溯變更。
  3. 停止接收優惠券通知、退訂等操作,不以接受本須知或其修訂為條件。
  4. 修訂內容實質影響您既有權利時,將另行通知,必要時取得您的同意;新增的個人資料利用目的若須取得您的同意,將另行徵詢。
  5. 修訂版本將於本頁公告並更新日期,舊版本保存備查。